6月16日,陕西省司法厅组织召开《陕西省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律师协会、西安市民政局、陕西康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乐和智慧养老服务中心等单位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参会,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会芳主持会议。
《条例》是陕西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计划审议项目,由省民政厅起草,省司法厅审查修改。在审查过程中,省司法厅通过网络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书面征求了各设区市政府、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并通过实地调研等方式征求了部分养老机构、农村互助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基层一线单位的意见。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补齐养老服务工作短板、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对《条例》条款内容开展热烈讨论,踊跃交流发言,提出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从现在起到2035年,将是我省老龄人口快速增长的时期,解决好全省774万老年人的养老、照护问题,已经成为十分紧迫的社会问题和刻不容缓的重大民生问题。与会各部门能从解决突出问题出发,对当前全省养老服务工作及《条例》立法工作发表了观点和看法,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为《条例》制定提供了不少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会后,省司法厅将对各单位的意见建议进行详细、认真的梳理,特别是针对大家热烈讨论的突出问题,要与相关单位做好沟通协调,及时提出具体、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充实完善相关条款,抓紧集中修改,按期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