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面积460平方米,实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1人是临时工,负责做饭、烧锅炉。”“我们动监所有9人,办公面积270平方米,冬天靠自己烧锅炉取暖。”这是锦州市黑山县基层办(站、所)负责人向该县纪委监委调研人员介绍本单位基本情况的一幕。
近期,按照《锦州市基层部分办(站、所)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黑山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调研走访活动。调研过程中,部分基层办(站、所)人员少、办公面积大、闲置资源多等现象引起了县纪委监委的注意。
全面清查,找准问题。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黑山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工作组,整合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力量,对全县基层办(站、所)“人、财、物、事、权、责”进行全面清查。通过清查发现,全县67家县直单位中,农业农村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等10家单位下设的89个基层办(站、所),在属地政府办公楼外独立办公,存在当地政府“看得见管不着”、县直单位“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同时,全县41家基层办(站、所)设内部食堂,47家独立供暖,个别基层办(站、所)距乡镇政府机关食堂不足百米,食堂运行、采暖、保洁、打更等额外支出造成财政资金不必要浪费。
分析研判,精准施策。工作组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通过调阅相关基层办(站、所)设立文件、与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谈话、约谈基层办(站、所)主管单位负责人、实地查访、召开工作组会议等方式,精准摸排、研判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解决建议。建议基层办(站、所)日常监管实行以乡镇(街道)为主、业务指导以县直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将基层办(站、所)整合到乡镇政府或办公面积较大的办(站、所)统一办公,尽量减少食堂、供暖锅炉数量,并开展闲置资源盘活整合工作。
多头并进,共促整改。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纪委监委的协调推动下,各乡镇党委政府和主管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目前,半拉门镇等4个乡镇已结合自身实际,将在外独立办公的农、林、水等基层办(站、所)整合到政府办公楼闲置房间办公,初步实现“日常有人监管、业务有人指导”,杜绝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基层办(站、所)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窗口,是基层政治生态的一个缩影。“我们将进一步督促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单位责任,加大对基层办(站、所)的监督力度,以基层办(站、所)的风清气正带动全县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黑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