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司法建设 > 查获100元面额假币4亿元,四人被判无期

查获100元面额假币4亿元,四人被判无期

发布时间:2022-06-23 来源: 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

  2022年6月16日至17日,二级大法官、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担任审判长并主审的陈某秋等14人伪造货币、刘某仔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在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级高级检察官、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樊忠诚出庭履行法定职务。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被告人家属及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二级大法官、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担任审判长并主审陈某秋等14人伪造货币、刘某仔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当庭宣判

  2020年2月27日,公安机关在海林市破获一起伪造货币犯罪案件,现场查获2005版100元面额假人民币共计4.2215亿元。

  

  二级高级检察官、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樊忠诚(右一)出庭履行法定职务

  经审理查明,陈某秋与蔡某供系表兄弟。蔡某供与范某洲系同学。2019年夏,三人欲在广东省惠州市成立公司经营废品回收业务。同年11月,三人在该公司租赁的场地共谋印制假币,并明确出资、联系技术人员和寻找印制场地等分工。三人通过陈某秋妻兄郑某联系技术人员刘某仔,由其负责提供印制假币的胶版和技术,组织其他人员印制假币;联系李某霞、王某伟,租赁谭某超位于海林市海林镇光荣村的厂房作为印制假币场地;确定了利润分配方式。此后,陈某秋提供资金,蔡某供、范某洲、郑某、刘某仔购买了用于印制假币的印刷机、油墨、金线纸等,分批运至印制假币场地。

  

  当事人辩护律师

  2020年1月中旬至2月末,刘某仔带领李某坤、卢某城、陈某林、卢某明、卢某良昼夜印制假币。在印制假币过程中,陈某秋提供资金;蔡某供监督假币印制、提供后勤保障;郑某接收、运送油墨;范某洲运送和邮寄生产、生活物资;李某霞、王某伟接收机器、纸张、食品等生产、生活物资,购买生产、生活用品,并为印制假币机器设备定制零部件等;谭某超装修场地,购买生产、生活用品,缴纳电费,接送蔡某供往返印制假币场地和住处;王某焚烧销毁假币废料。此期间,刘某仔还容留他人吸毒。

  

  石时态实地查看案涉假币

  2021年7月2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伪造货币罪判处陈某秋、蔡某供、郑某、刘某仔无期徒刑,范某洲等其他10名被告人五年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刘某仔有期徒刑六个月,与伪造货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陈某秋、蔡某供、郑某、刘某仔不服,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被告人家属及各界群众旁听庭审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后,确定由石时态担任审判长并主审该案。为彻底查清案件事实,合议庭认真审阅本案全部案卷材料,逐一核查各上诉人、被告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及通话信息,到牡丹江市看守所提审全部14名上诉人、被告人,赴海林市印制假币场地进行实地踏查,撰写了8万余字的阅卷笔录,并召开庭前会议,做好开庭准备。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庭审调查重点,组织控辩双方有序进行法庭调查,采用多媒体方式对证据进行全面展示,充分质证,澄清证据疑点,厘清案件事实。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听取上诉人、被告人最后陈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44/2022-06/21/content_1263890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