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安网6月16日讯(通讯员 赵洁李敏)5月底,澧澹街道居民赵某驾驶无牌照机动三轮车从澧澹街道某社区运送矿泉水返回自营商店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三岁男童潘某受伤,先后送往县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接受治疗,因伤重不治身亡。赵某与潘某父母潘某、宋某因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共识,遂共同向澧县司法局澧澹司法所提出申请,希望通过人民调解途径化解纠纷。 高额赔偿难支付 一进调解室,潘某便激动地表示,不仅要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还要赔偿100万,不然拒绝下葬。71岁的赵某闻言面露难色,表示自己无固定劳动收入,两个儿子虽在外务工,但收入不高,女儿在家带孩子没有收入,家庭条件都不富裕,支付不起100万元赔偿金,当事人双方家属代表都不肯让步,一时陷入僵局,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积极劝说“降温度” 由于潘某及宋某情绪极差,不再适合参与后续调解,为避免矛盾升级,调解员思虑再三,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的社区书记、各自家属代表开展“背对背”调解。当晚,调解员一方面劝导赵某要换位思考,积极赔偿,尽最大努力取得潘家的谅解;另一方面,前往潘家做工作的调解员,向家属说明了赵某缺少赔偿能力,家庭经济困难的现状,希望潘某能稍微退一步,把事情圆满解决,一番释法论理,当事人双方都冷静了下来。 抓住良机终化解 经过调解员情理结合的劝说,赵某一家承诺一定会尽最大能力,积极筹措赔偿资金,但目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未出具,担心潘某一家反悔,因此希望此次是一次性赔偿,潘某思想上也出现了松动,调解员抓住这一良机,进一步劝导双方,最终确定了赔偿金额,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本起交通事故形势紧迫,调委会及时介入调解处理,避免了引发更大矛盾冲突,面对僵局及时调整策略,分头做工作,进行情绪降温,促使双方冷静思考,避免正面冲突,最终圆满化解本次纠纷,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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