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佳 胡晓青) 近日,尤溪县人民检察院对周某、林某等4人涉嫌故意伤害案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案件双方当事人、案件承办人、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代表、律师代表等到场参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针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纳、法律适用等问题向参会人员进行详细阐述。由于该案中,被害人存在过错,且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的从轻情节,双方达成和解,不良社会影响消除,建议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林某等4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参会的听证员在充分询问、了解案情后,发表了对案件处理的意见,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林某等4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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