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多元解纷体系的重要制度。通过“柔性”协调代替“刚性”裁判,搭起沟通对话的“圆桌”,打通争议化解的“梗阻”。按照上级法院决策部署,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挂牌成立“长春市南关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依托该平台,至今已经妥善化解行政争议91件。
在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发布《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应运而生并日臻完善。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开始推动府院联动建设,即通过一府两院资源整合、力量集合、功能融合、手段聚合,实现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效能叠加、效率提高。2020年5月,南关法院与南关区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了工作任务、联动方式和配套制度,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诉源治理、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制度支持、注入了强大活力。
三年来,南关法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发展卓有成效。
行政争议化解率有提高。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坚持人民立场,以实质性化解争议为工作宗旨,成立至已有大量案件进入化解程序,化解率50.83%,切实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行政案件诉源治理有突破。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探索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新机制,致力于从源头治理行政争议。三年来,借助府院联动机制,共召开以案释法座谈会30余次,协调专班会商重大案件10余件,与对接街道形成“网格+法院”共治模式,提前介入指导征收案件等,力争将更多行政争议解决在早、解决在小。截至目前,近三年行政案件年均受案总数较2019年相比下降30% 左右。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成效。通过召开座谈会、发出司法建议、组织行政机关旁听庭审等方式,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应诉能力进一步提升,行政案件败诉率逐步下降。
协调化解机制逐步完善。制作《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意见征询函》,向全部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人征询协调化解意见,保证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的适用率。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案件上“行调”案号,增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结果的可执行性。今年6月,南关法院与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南关区司法局共同讨论通过《南关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细则》,规范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的流程。
南关法院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依托协调化解平台,借助府院联动优势,在依法保护人民权益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方面实现“双赢”。下一步,南关法院将着力推动行政争议化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前端治理、源头预防转变,为南关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