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改善海洋生态环境, 6月16日上午,省一中院、省检一分院、文昌市人民政府、文昌市农业农村局在文昌市龙楼镇石头公园沿岸海域举办主题为“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助力渔业生态修复”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增殖放流活动,放流红鳍笛鲷和青石斑鱼苗22.3594万尾。
放流鱼苗超22万尾!省一中院举办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在技术支撑单位的指导下,大家将鱼苗有序投放,22.3594万尾鱼苗缓缓游入海中,附近渔民纷纷驻足围观参与并表示要从案中汲取教训,今后要对破坏海洋生态资源行为坚决说不,共同守护海南岛的碧海蓝天。
据介绍,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省一中院2021年审理的破坏渔业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人缴纳的生态损害修复费用。被告人陈某使用禁用工具实施非法捕捞作业,捕捞水产品达69883斤,造成大量幼鱼被捕获,对海洋生物资源造成损害。
省一中院经审理,依法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同时判令其承担生态损害修复赔偿费用299795元,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案件审理过程中,陈某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今后将引以为戒,并主动预交了生态修复费用。
据统计,近五年来,省一中院共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724件、行政案件134件、民事案件37件,其中包含公益诉讼案件45件。此外,该院近五年依法判令生态破坏者承担修复费用2080511元,实现补植复绿57762株,复垦土地181.6亩,增殖放流鱼虾苗1381543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