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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拆除邻居墙体引纠纷 儋州那大司法所调解促邻里双方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22-06-23 来源: 海南政法网 作者:佚名

  近日,儋州市司法局那大司法所成功调解一宗土地纠纷,通过“背对背”调解方式,摆事实、释法律,促成邻里双方握手言和。

  据悉,2021年12月,儋州市那大镇某村的村民孙某武一家围墙和厕所部分墙体被邻居李某宁家人以越过其地界为由擅自拆除,导致两家人引发纠纷后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双方家人身体不同程度受挫伤。事件发生后,村委会干部及时制止事态,安抚双方家人情绪,多次组织双方到村委会调解,但未能达成和解。后村委会干部请求那大司法所介入调处,调解员接到调解申请后赶赴该村调查取证,耐心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因两家都是老人在家,导致调解陷入僵局,一直延续至今年5月中旬未能化解。

  

  

  调解现场

  近日,那大司法所调解员电话联系两家在外工作的儿子李某宁和孙某武到司法所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孙某武认为,李某宁家人擅自强行拆除其家宅基地上已建十来年的围墙和厕所,并砍伐在争议地的树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李某宁则认为,该争议地系其家历史以来都有使用事实的宅基地,孙某武家之前所砌围墙和厕所以及种植林木系强行占用其家土地,且最近镇政府已批准其家在该地建房,取得用地资格,孙家阻拦建房无理,并承认其家人单方拆除对方围墙和厕所及砍伐树木的行为存在过错,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调解员认真聆听各方陈述事实和理由,理清双方争议焦点,并核实双方提供的证据,认为该争议地双方都没有任何使用权属凭证,使用权仍属村小组集体所有,另李某宁家报建土地部分不属于争议地范围,孙某武家不应出面阻拦李某宁家建房,为合理使用相邻间的公共土地,双方应正视事实,互谅互让,消除恩怨和隔阂。调解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法,分别对双方当事人摆事实、释法律、讲道理,谈邻情说服教育和疏通协调,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宁一次性赔偿给孙某武家的财产损害赔偿2万元,并重新划定两家宅基地界线。

  至此,一宗因土地权属纠纷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和不懈努力下,最终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重回友好邻居。


原文链接:http://www.hnzhengfa.gov.cn/sifadongtai/show-51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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