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送达黄某泰等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因无法通过直接方式和邮寄方式送达处罚决定书,现依法以公告方式送达,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天内到临高县交管大队车辆管理所(电话:0898---28280331)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处罚,应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临高县人民政府或6个月内向临高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临高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2022年6月16日
序号 | 当事人 | 身份证号 | 车辆类型及车号牌 | 违法时间 | 违法地点 | 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书号 |
1 | 黄某泰 | 4600281959***0414 | 二轮摩托车, 琼C6X783 | 2019/8/26 | 临城镇新桥南路 | 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罚款1000元的处罚;实施未取得驾驶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罚款700元的处罚;实施驾驶报废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的规定,拟罚款1000元的处罚,二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4690242901120510 |
2 | 符某猛 | 4600281978***6811 | 摩托车、无号牌 | 2019/10/10 | 临城镇文明西路西门市场后 | 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罚款1000元的处罚;实施未取得驾驶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罚款700元的处罚;实施驾驶报废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的规定,拟罚款1000元的处罚,二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4690242901120590 |
3 | 倪某新 | 4600281955***0412 | 摩托车、无号牌 | 2019/9/16 | 临城镇新桥南路 | 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罚款1000元的处罚;实施未取得驾驶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罚款700元的处罚;实施未悬挂号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十五条第一款、《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罚款100元。 | 4690242901120400 |
4 | 曾某磷 | 4600281968***7212 | 二轮摩托车、悬挂琼DAS520 | 2020/9/24 | 临城镇新桥南路 | 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罚款1000元的处罚;实施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拟对你罚款2500元的处罚. | 4690242901119210 |
5 | 曾某文 | 4600281971***0015 | 二轮摩托车、悬挂琼CDE859 | 2018/12/25 | 临城镇解放路中医院旁 | 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罚款1000元的处罚;实施未取得驾驶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罚款700元的处罚. | 46902429011203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