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首市检察院就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参加,吉首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永胜作为主持人主持听证会。 案件回顾: 案由: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2年4月11日22时 案情:当事人田某甲、侯某甲、田某乙、侯某乙4名男子在吉首市禁渔区携带电瓶、导电杆电鱼,后被民警当场抓获,现场查获电鱼工具,渔获物称重共5.115公斤。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基本案情,并围绕禁渔期电鱼的危害性、对水生资源造成的损害、当事人是否承担赔偿生态环境的损失、是否进行增殖放流等问题展开听证。听证员、值班律师就案件相关问题对4名当事人现场提问,并发表意见。随后,听证员围绕该案的事实、证据、相关法律依据及生态修复方案开展评议,一致同意吉首市检察院提出由当事人“购买鱼苗、增殖放流、修复生态的”的处理意见。 该案是吉首市检察院今年办理的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通过举行公开听证,以“看得见”“听得见”的方式强化以案释法效果,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理念,形成保护湿地生态、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2022/06/23/11420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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