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五保户丢失的社保卡后,不但不归还,反而财迷心窍,多次套取卡内现金。6月21日,双峰县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孙某某提起公诉。 谁动了五保老人社保卡里的钱 2021年12月,79岁的五保老人罗某某拿出存放社保卡的小铁盒,准备去取点钱过年。可是,他在小铁盒里翻来覆去好几遍,也没找到自己的社保卡。 在家多次寻找未果后,罗某某将社保卡不见的情况告知了村干部。2022年1月,村干部带着罗某某到银行补办社保卡。 社保卡补办下来后,村干部察觉卡内金额不对,查看流水交易明细后发现,从2021年4月至11月,罗某某的社保卡被刷了5次,金额共计3万元。因年老体迈,罗某某通常只在过年前才去取一次钱,即上次取钱还是在2021年1月。 罗某某是村上的五保户,平时一个人生活,他没有委托任何人取钱,也无人知晓他社保卡存放处,卡内3万元现金究竟被谁取走了? 作案人竟是老人侄媳 村干部立即报了警。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很快锁定了住在罗某某家隔壁的孙某某。2022年1月25日,孙某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孙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取走罗某某社保卡内金额的犯罪事实。 孙某某系罗某某侄媳,住在罗某某隔壁。2021年3月,孙某某在家里地坪捡到罗某某的社保卡,因打牌输了钱,孙某某便动起了歪心思。2021年4月至11月,孙某某拿着罗某某的社保卡到POS机、银行分5次套现3万元,用于打牌及日常开销。 审查中,检察官发现,由于罗某某年纪大又害怕忘记,社保卡的密码是银行设置的原始密码,且一直没更改过,这就给了孙某某可趁之机。 被抓后,孙某某表示很后悔,本以为取走罗某某社保卡资金无人知晓,却不想因自己的一时贪念触犯了法律。事发后,孙某某退还了3万元现金,并取得了罗某某谅解。 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起诉 双峰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孙某某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冒用他人信用卡取款3万元,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孙某某积极退还钱款,并取得被告害人谅解,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依法建议法院对其从宽处理。 检察官提醒,捡拾到社保卡、银行卡时,要及时归还失主或上交相关部门,切莫因一时贪念走向犯罪的道路。同时,为了自己卡内钱款安全,大家要注意更改卡初始密码,一旦发现卡丢失,要及时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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