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法院落实服务“一号工程”,推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在执行工作中针对涉企案件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优良发展。 【基本案情】 郑某与江西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22年4月27,在郑某申请保全江西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案中,申请人郑某为避免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特向本院提出申请财产保全,依法冻结、查封被执行人银行存款650万元整。 执行立案后,在网络查控阶段,执行法官发现江西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有207余万元银行存款,于5月17日冻结财产后,立即联系江西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表到法院,一方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另一方面为避免对被申请人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秉持“善意执行”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理念,5月20日依法变更裁定对原被申请人账户冻结金额为140万元,同时,江西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承诺书,愿意用自己名下房产用作反担保。2022年5月,该案保全完毕。 【典型意义】本案是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运用信用承诺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在这起案件中,被执行企业依法向法院作出承诺,申请解除查封、冻结银行账户,保障了企业资金正常流动和业务往来,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在这起案件中,申请人感受到了便捷高效的执行秩序,在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也让其体会到法院的善意执行理念。 在面对涉企执行案件,广丰法院始终秉持着让每一家企业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其沐浴在法治化营商的执行环境中,做到办好一个涉企执行案件,警示一批企业,教育一批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