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文昌市检察院联合对一起重大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进行国家司法救助,两级检察院为被害人家属(未成年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万元,并开展连续三年的定期慰问探访工作。此案系省检一分院首次与辖区检察院联合开展司法救助。
2021年12月14日,刘某因琐事纠纷用刀捅向被害人陈某,致使陈某当场死亡。省检一分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刘某故意伤害案中,发现陈某被害后其两个年幼的小孩因生活抚养费用开支较大,家庭失去主要劳动力造成生活困难。遂将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为了更好地解决救助申请人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对未成年人开展多元化救助,省检一分院与文昌市检察院共同联合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两级检察院在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发挥联动效应,围绕被害人家庭展开一系列的调查摸排、调研走访等工作。由省检一分院承办检察官和文昌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上门与被害人家属面对面了解其家庭现阶段面临的困难;分别对相关人员开展询问,核实被害人家庭的真实情况;为保障本案国家司法救助未成年申请人陈齐、陈丽(均为化名)健康成长,省检一分院与文昌市检察院向文昌市民政局通报该家庭存在困难的实际情况,文昌市民政局已开展对该家庭的低保评定;两级检察院决定对被害人家庭开展连续三年的定期慰问探访工作,同时联合地方民政、村委会各部门做好跟踪回访工作,防止被害人家庭因案返贫。
据介绍,近年来,省检一分院秉承“司法救助,救的是人生和希望”的理念,积极运用上下联动、多元化等救助工作机制,以国家司法救助手段及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帮助被害人家庭重塑生活信心,通过能动履职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保护好弱势群体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传递检察温暖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