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合发展,省检察院以组建“一个团队”为主体,以开展“两期培训”为抓手,以坚持“三个贯穿”为主线,以明确“四个下功夫”为着力点,大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讲工作,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推动我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组建“一个团队”
今年年初,省检察院党组就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建宣讲人才库做出明确部署,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多次就师资力量、课程设置提出明确要求。省检察院教育处发布了《关于组织推荐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人才库人选的通知》,明确宣讲人才库人选的推荐条件和程序。经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推荐报送,省检察院层层审核把关,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除政治、学历、检察工作年限等基本条件外,重点把握推荐人选的工作经历、职务层次、理论功底、业务能力等多个要素,最终确定187名检察人员作为首批成员,正式组建一支涵盖领导干部、业务专家、标兵能手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人才库”,并对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
开展“两期培训”
为进一步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人员的思想理论功底、课程开发能力和宣讲授课水平,6月14日至16日、21日至23日,省检察院专门举办两期全省检察机关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人才专题研修班。在培训开始前30天,通过“教育培训需求调研系统”对拟参训人员进行培训需求调研,征集有效意见建议212条,逐条梳理后有针对性的设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和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实践方面的困惑答疑、国内国际形势分析、宣讲课程的开发与讲授等课程,邀请省检察院、市检察院领导干部、高校专家教授进行授课辅导。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晓东以《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 做实做强新时代检察工作》为题为研修班学员讲授第一堂课,从历史、现实和发展三个维度讲授“怎么学”的问题,结合检察工作的发展变化、大量实践案例和办案中遇到的问题生动详实解读“干什么”的问题,并从“四个方面”阐述“怎么干”的问题;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建军到场作开班动员并对学员提出要求;日照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小玉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题,阐述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并就实践中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研修班学员进行深入交流。针对学员最为关切的如何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业务实践,以及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典型案例等,研修班搭建专门交流研讨平台,学员们围绕“客观公正立场”“双赢多赢共赢”“少捕慎诉慎押”“如我在诉”等检察新理念畅所欲言,在观点碰撞中迸发思想火花,在交流研讨中探寻实践路径。
坚持“三个贯穿”
始终紧紧围绕在检察履职全过程中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学习宣讲。坚持贯穿“从政治上看”,充分认识到检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更好发挥宣讲人才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强大真理力量、独特思想魅力和磅礴实践伟力。坚持贯穿“从政治与业务融合上看”,充分认识到依法能动履职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路径,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树牢司法检察新理念,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确保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坚持贯穿“从弘扬法治精神上看”,注重发挥人才库的引领带动作用,通过在系统内外持续深入开展宣讲,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通透解读,引领整个社会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理解和把握,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水平。
明确“四个下功夫”
明确要求宣讲人才库全体成员要在提高站位、认清形势上狠下功夫,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要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上狠下功夫,带头学习领会,带头思考研究,在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把握上走在前、做表率;要在推动履职、提升质效上狠下功夫,通过参与系统内外宣讲、开展理论课题研究、到同级党校授课、推动普法宣传等形式,真正把司法办案作为传播法律知识、坚定法治信仰的重要载体,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要在加强领导、协同推进上狠下功夫,努力打造具有山东检察特色的宣讲品牌,充分展现山东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新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