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杨某某的宝马牌小汽车。 执行干警到达车辆停放现场。 被执行人杨某某的宝马小汽车被扣押。 凤凰新闻网6月28日讯(通讯员 隆重)6月23日下午18时许,申请执行人胡某某向凤凰县人民法院提供线索,被执行人名下的一辆宝马牌小汽车停放于凤凰县大坳公租房。凤凰法院执行干警在接到线索后,紧急联系下班同事,立即开展集中行动,利剑出鞘扬法威。 胡某某与杨某某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纠纷一案,经凤凰法院裁定,该协议有效。协议内容为:杨某某自愿于2021年9月30日之前偿还胡某某11.5万元及利息(按年利率6%的标准,自2020年12月11日起计算)。因杨某某未按期履行,胡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凤凰法院于2022年1月10日立案执行。 6月23日下午19时许,凤凰法院执行局干警赶到凤凰县大坳公租房,同时传唤被执行人杨某某到达现场。被执行人杨某某清点好在车上的私人物品后,凤凰法院对该车辆实施了扣押。 自“湘执利剑2022”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凤凰法院执行干警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严峻形势,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不畏艰苦、不分昼夜、加班加点,竭尽全力推进执行攻坚工作,展现出了凤凰法院人的优良作风和敬业态度,用实际行动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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