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将拖欠劳务工资款的温某拘传到庭,在执行措施的震慑下,温某支付了拖欠申请人张某的劳务工资10000元。该起涉民生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4日,高效执结。 2020年8月,温某雇佣张某粉刷套房墙面,工程完工后,经核算,温某需支付张某劳务工资10000元,但温某一直拖延履行。张某多次索要无果后,无奈诉至会昌法院。经依法审理,法院判决温某向张某支付工资款10000元。判决生效后,温某未履行,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温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限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法律义务,并告知其如再不履行将面临失信、限高、罚款、拘留等法律惩罚。然而,温某却以没钱为由,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 鉴于被执行人温某拒绝配合执行的事实,承办法官将被执行人温某拘传到庭。慑于法律的威严,害怕被采取失信、限高等措施,温某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匆忙将案款汇入该院执行案款专户,案件顺利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