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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康县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一起滥用职权案件

发布时间:2022-06-29 来源: 西藏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为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近日,芒康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滥用职权案件,该案由芒康县法院院长尼玛次仁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屈小明出庭支持公诉。

        基本案情:2021年7月22日7时许,芒康县某乡镇财务人员其某某在休假期间,接到冒充“公检法”人员的电话称其需按对方要求添加QQ号接受“资金调查”,在犯罪团伙设计好的圈套诱导下, 7月24日,被告人其某某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将该乡政府基本账户和密码等信息告知对方,并按对方要求在电脑上下载了远程控制软件。在未向单位领导请示汇报的情况下,改变该乡政府的基本账户转账权限和转账额度,将转账必备的K宝账号和密码等资料信息告知对方,对方通过远程操作,被告人配合按K宝“确认键”,致使2021年8月11日至18日,诈骗分子分多次成功将该乡政府基本账户内的资金及“水利专户”“扶贫专户”“党费专户”资金共计2000余万元转走。案发后,公安机关为挽回损失支出费用280余万元,共计造成国家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共追回资金880余万元。

       受案后,鉴于该案属全区影响重大且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合议庭成员深入讨论案情,庭前做了数据核对、法条检索、类案资料收集等大量的准备工作。庭审当天,在察雅县法院大力支持下,以远程视频方式异地开庭审理。此次庭审由芒康县法检“两长”同庭履行职责,整个庭审过程高效规范、有条不紊,张弛有度,真正发挥了“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的庭审实质性作用。在全面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及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后,该案作出当庭宣判,被告人其某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被告人其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服判息诉。

  


原文链接:https://zfw.xzdw.gov.cn/zfdt/fytd/202206/t20220626_2563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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