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由受害人组成的木工班组,在案涉工程转包、分包后的个体老板处承接木匠工作,在从事劳务过程中不慎受伤构成十级伤残而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鉴于案情特殊,为妥善解决纠纷,合议庭特意请受害人到法院表达诉求, 倾听当事人内心的困难与苦衷,并向当事人解读了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及程序,从多角度分析法律关系、赔偿数额和责任比例等。最终,经过合议庭多次释明析理,受害人充分认识到其主张工伤赔偿标准不符合法律规定,工程承包人和实际施工人自愿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范围内向受害者赔偿全额损失12万元并即时履行。在法官们依法、暖心的调解下,各方当事人对法官们表达了感谢。本案由于当事人情绪激动和缺乏法律知识,给调解工作增加了一定难度,但民商事审判团队法官秉承着“案结、事了、人和”的理念,充分利用情、理、法对当事人进行疏导,成功调解了此案。通过此次调解,让各方当事人充分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有效呵护了民心,真正做到为群众办事实、解难事,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