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下发的《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妇字〔2021〕43号),拉萨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6月16日,西藏自治区妇联副主席次仁卓嘎向拉萨市人民检察院送交获奖证书及表彰决定,并围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作了简要交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晓红详细介绍了近年来拉萨检察机关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发展。会后,次仁卓嘎副主席一行参观了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
下一步,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忘初心、接续奋斗,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以国家的名义呵护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