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法律监督职责,促进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提升检察监督质效。近日,昌都市检察院根据区检院关于开展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要求,为5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发放了聘书。
蒋建平强调,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这项工作是落实顶层设计、统筹人才资源、深化司法改革、助推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是检察机关提升办案水平的重要途径,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更是昌都检察与各行政机关协作配合迈出的重大步伐。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一方面可以破除检察办案中遇到的专业知识壁垒,有效提升检察办案的质量水平,另一方面将外部监督嵌入检察执法办案的程序中,增强了司法透明度,有利于保障严格公正文明司法。
蒋建平要求,一是特邀检察官助理要凝聚思想共识,以主人翁的责任感融入办案团队。要深刻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迅速适应角色,融入办案团队,当好检察办案的“参谋员”“联络员”“宣传员”和“监督员”,与检察机关协同发力,共同担当,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从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二是严守办案纪律,以铁一般的作风公正执法。特邀检察官助理要同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一样,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首要位置,严格遵守检察官办案纪律和工作规定,自觉践行“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做到纪律严明、清正廉洁。三是检察官要全面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协助作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互学互促,准确把握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作用的新途径,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推进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四是聚焦保障工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创造履职条件。有关部门要用心做好履职保障,定期对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办案等情况作出履职鉴定;用心做好总结宣传工作,及时发布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办案的典型案例、优秀做法,提升工作影响力,传播昌都检察好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