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程》把处分决定宣布每个环节都介绍得很具体,不同类型的受处分人由谁负责宣布处分、宣布处分的流程怎么进行等,都作了详细说明,基层案件审理工作也能有章可循。”近日,福建省建瓯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邵雪玲在部门学习会上介绍。
邵雪玲口中的《工作规程》是指南平市纪委监委制定的《南平市纪委监委处分决定宣布工作规程(试行)》。“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是案件办理的重要环节,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南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市纪委监委把处分决定宣布作为提高案件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规范送达程序,明确执行时限和内容,做好受处分人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处分决定宣布工作,不断增强处分决定宣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据悉,《工作规程》共有十三条,涵盖了处分决定宣布的目的、原则、主体、程序、形式、时限等内容,对每一项内容进行细化,使得《工作规程》实操性更强,确保处分决定从下发、宣布、执行到回访的各个环节无缝对接、刚性落地。比如,《工作规程》规定向受处分人宣读处分决定后,应将处分决定交受处分人阅看,受处分人应就其是否服从处分决定进行表态,并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和《受处分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上签字、捺印。
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是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载体之一。《工作规程》明确把警示教育“搬”到处分决定宣布现场,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案件情况和单位实际,采取党委(党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领导班子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向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或单位宣布处分决定,推进处分决定“一张纸”向警示教育“一堂课”延伸,发挥好处分决定的警示教育作用,促进机关廉洁文化建设。
处分决定既有触动心灵的警示教育,也有温暖人心的人文关怀。南平市纪委监委注重写好处分决定的“后半篇文章”,在处分决定宣布后,相关监督检查部门或干部监督部门按要求做好受处分人的回访教育,并跟踪督促案发单位以案促改、落实纪检监察建议,做到惩防结合、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南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