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6月27日,申诉人李某专程来到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字样的锦旗送到老边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手中。
申诉人李某的房屋因多年前地震倒塌后进行翻修,造成住房与房证不符,无法动迁。该房屋系李某名下唯一住房,2019年被钢铁村列为“危房”,已经不能满足正常的居住需求。李某多年来持续通过多种途径进行维权,一直未能妥善解决。无奈之下,李某今年4月来到老边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根据《辽宁检察机关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4+N”专项活动》要求,承办检察官受理该案后,在认真审阅案卷的同时,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检察官多次约谈申诉人,了解案涉房屋动迁相关的详细过程,并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掌握房屋现状及李某目前的生活状态。最后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促成李某与行政机关签订《房屋征收产权调换补偿协议书》,困扰李某多年的问题得以顺利解决。李某撤回监督申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签稿:张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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