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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三项举措”助力危险品从业单位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2-07-04 来源: 吉林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爆破作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坚决防止因复工、人员返程返岗导致疫情在民爆行业传播蔓延,吉林市公安局结合工作职责,积极制定管理措施,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着力做好危爆业务行政审批工作。为确保公安机关危爆业务行政审批工作正常运行,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吉林市公安局积极指导危爆物品从业单位认真实行“互联网+公安”审批模式,剧毒化学品购买证、民爆物品运输证、民爆物品购买证等涉危爆行政审批项目均由企业利用互联网进行申请,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相关许可证件可采取快递寄送方式送达。

  切实做好爆破作业复工防控工作。制定下发《全市爆破作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监督指导全市爆破作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复工人员疫情排查、复工人员健康信息筛查等工作,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报告书》和《复工人员疫情排查统计表》。切实做到“企业顺利复工、人员安全返程返岗、生产各环节时刻做好防护”,坚决防止疫情在民爆行业传播蔓延。

  有序做好爆破作业安全监管工作。依托民用爆炸物品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辖区内民爆物品从业单位安全监管工作,依托信息系统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和爆破作业现场开展巡查。同时要求涉爆从业单位利用短信、微信等形式每日向公安机关报告爆破作业施工情况、民用爆炸物品出库、使用、运输、清退返库、储存情况,确保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不受疫情影响。


原文链接:http://gat.jl.gov.cn/jwzx/gddt/202206/t20220629_8493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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