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邢玉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邢玉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知法犯法,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权谋求私利。
邢玉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鉴于邢玉建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真诚认错悔错,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可对其从轻减轻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邢玉建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主任科员;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