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纪委监委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情况作为年度政治监督重点任务,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开展调研督导,召集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进行座谈,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
针对调研、监督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监委专门制定《关于开展“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保障粮食安全”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强化纪委监委、职能部门、属地三方联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会商协作、线索移送等机制,凝聚监督合力。
“当前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极其重要,要立足长远,健全‘非粮化’协同监管机制,真正做到良田粮用,稳粮保供。”在市农业农村局,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翁明皓围绕履行基本农田保护主体责任,同该局党委书记开展个别谈话。
“此次专项监督中,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发挥十分关键,我们组织相关派驻机构对粮食系统职能部门开展驻点监督,把责任压实到‘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相关负责人说,为提升监督质效,市纪委监委坚持室组联动,整合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和相关派驻机构力量,抽调专业人员对各区县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中储粮集团浙江分公司原党委委员,中央储备粮湖州直属库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陈炎接受审查调查”“德清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乾元文明塔粮库副主任徐虎贵接受监察调查”……连月来,“清廉湖州”微信公众号公开通报了多起涉粮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已了结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对办理不到位的重新处置,对未办结或新受理的线索及时办理,着力发现并严肃查处乱占耕地背后的滥用职权、利益交换、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共处置粮食购销领域问题线索65件,立案34件,党纪政务处分11人。
让良田回归“粮田”,需要精准施策、系统施治。市纪委监委督促各地立足实际,创新“稻鱼共生”“耕力补贴”“机器换人”等方法,不断提高粮田亩均效益。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持续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相关部门的主管责任,同时,找准问题根源,推动堵塞漏洞、健全机制,促进长效治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