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核实即开始生产标注“一带一路”字样的灌装白酒,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被罚款16.515万元。
记者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到,经开区管委会于6月2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9月30日,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发展基金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开发新酒品,融合“一带一路”形象元素共同设计产品外观、包装。该公司共生产了两款新酒品,分别为50度金瓶装永丰牌“一带一路跨境流通·精品版”北京二锅头、42度白瓶装永丰牌“一带一路跨境流通·精品版”北京二锅头。50度金瓶装生产1批次,1.2万瓶,生产日期2021年9月14日;42度白瓶装生产2批次,17172瓶,生产日期分别是2021年6月24日、2021年9月1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国家发改委从未批准设立或指导发起“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发展基金委员会”,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未核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发展基金委员会”的主体资格,即开始生产标注“一带一路”字样的灌装白酒,涉案白酒货值144966元。当事人生产的涉案酒品的酒瓶、酒外包装盒、外包装箱、手提袋等包装物标注“一带一路跨境流通·精品版”“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发展基金委员会”及其所谓标志等,应认定为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情形,包装物金额总计55050元,应认定为包装物广告费用。因此,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处罚款16.5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