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管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帮人取点儿现金,手机下载个手机银行APP软件,一两天就能躺赚几百、几千元……如果现在有份不费事儿就能赚钱的工作,你会不会心动?别急!这种行为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近日,北京大兴警方抓获并刑拘涉嫌“帮信罪”嫌疑人5名。
2022年6月初,大兴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几十万元的电诈被骗资金在两天内频繁进出多个账户。经过调查,这些账户分别属于51岁的杨某和31岁的吴某,二人素不相识,且均为无业人员,平时没有正常收入来源。根据调查走访,民警发现二人是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区域,分别操作自己的银行卡取钱。每次两人出现的地方,都会出现同一辆蓝色商务车,这辆车引起了民警的关注。
民警侦查发现,该商务车频繁行驶在北京市的各个郊区,大部分时候都会停靠在银行或者取款机周围。民警循线追击,最终在房山区某停车场的角落发现了这辆车。
通过蹲守,民警发现该团伙反侦查意识较强,成员分工明确,司机没有固定住所,每天七八点钟出车,去不同地方接三到四人,然后一同前往郊区的银行网点。到网点后,车后座的人拿各自银行卡下车取款,取得的现金交由副驾驶男子,由该男子再去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存到指定账户。
通过多日的调查走访,民警断定这是一个帮助电信诈骗分子洗黑钱的团伙。眼看抓捕时机成熟,6月15日,民警一举将包括司机在内的五名团伙成员全部抓获,从蓝色商务车内起获现金十二万余元。
原来,司机杨某、联系人李某是一电信诈骗团伙的日常取款人,每日靠发布消息,招募不同的取款人为诈骗团伙取现,而其他三人是“应聘”而来,在明知可能协助电信诈骗团伙洗钱的情况下,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提取电诈骗来的钱财,协助电信诈骗团伙取现,每笔单子可获得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三的报酬。
目前,杨某等五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大兴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警方提示:各类实名制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工具等,严禁外借、转卖。一旦这些支付工具涉及到违法犯罪,不仅会影响到公民的个人征信,情节严重的还会涉嫌帮信罪,大家在生活中要做到不贪图小便宜,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