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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戴头盔 不驮客户看房

发布时间:2022-07-13 来源: 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为深化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交警和平支队泰安道大队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地产中介公司,提示每日骑行电动自行车外出带客户看房的中介员工,骑乘电动自行车应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后座不能驮带成年人等交通安全常识,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交通事故。

  日前,交警泰安道大队小白楼警区交警网格员来到辖区链家地产,联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交警网格员针对地产中介员工经常骑着电动自行车穿梭于辖区大街小巷带客户看房的工作特点,给中介员工们重点讲解了骑行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并明确告诫大家电动自行车后座严禁驮带成年人的规定。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不得载人;已满十八周岁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见,咱们在日常工作中,如果结伴去带客户看房,可不能骑电动自行车驮带同事,以免给自己埋下交通安全隐患。”交警介绍说。

  此外,交警还提示大家在骑行电动自行车外出时,应当守法文明骑行,不闯红灯、不超速、不逆行、不随意变道,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不文明骑车行为,为创建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z/qfqz/tjcaw-imizirav21306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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