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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被称为黑恶势力克星的法律,到底说了点啥?

发布时间:2022-07-13 来源: 上海政法综治网 作者:佚名

  

  房素平

  刑事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

  反有组织犯罪法

  正式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12月24日审议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

  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从法律结构看,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基本法,同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基本法一起组成并完善了我国的刑事法律规范体系,适应了新形势、新任务,是对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机制在法律上的肯定和吸收。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这部法律都有什么亮点吧~

  亮点解读

  反有组织犯罪法

  1.

  明确了犯罪组织概念

  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值得注意的,这是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定义了恶势力犯罪组织,即恶势力犯罪组织上升为法律概念。

  2.

  充分注意有组织犯罪手段的变化

  对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等,大多数人对其的印象可能还停留在“打打杀杀”阶段。事实上,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有组织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多样、涉足领域广泛,犯罪手段暴力程度下降、呈现软暴力形态。

  2019年4月9日,两高两部出台了《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对曾经常见的“滋扰、哄闹、跟踪贴靠、揭发隐私”等手段定义为“软暴力”,为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这类犯罪行为提供了依据。随着信息网络快速发展,传统黑恶势力犯罪有向网上蔓延的趋势,犯罪分子借助信息网络,通过编造虚假信息,敲诈、诽谤、恐吓、虚增债务等手段实现非法牟利的做法具有风向标价值。为了充分调动社会治安治理的综合力量,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等。

  3.

  充分调动社会各种力量

  通读反有组织犯罪法全文,其不能单纯归属于刑事法律规范体系,虽然其本身规定了较多的与刑法规定交叉的内容,但从预防和治理有组织犯罪的规定内容看,其规定了社会其他组织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以及新闻、广播、电视、文化、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单位在预防和治理有组织犯罪方面的义务,简而言之就是作为组成社会体系的每一个单位和细胞,都有相应的法治宣传和打击或者配合打击有组织犯罪的义务。

  举例说明,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机构应当督促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发现与有组织犯罪有关的可疑交易活动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依法进行调查,经调查不能排除洗钱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类似的规定内容在反有组织犯罪法中非常普遍,足见国家对预防和治理有组织犯罪的态度之坚决,采取的整合多方力量的措施之齐全。

  4.

  对黑恶势力等有组织犯罪秉持坚决全链条打击态度

  在审理涉黑恶案件时,依据相关规定对被告人的再犯罪能力秉持全面剥夺的原则,反映在刑罚层面不仅量刑从重处罚,而且在没收财产、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方面也会充分运用刑罚制度。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对黑恶犯罪分子实行全方位打击,剥夺其继续犯罪的能力。

  上述原则是反映在确定刑罚阶段,对未来刑满释放后的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的分子该如何监管?对此,反有组织犯罪法有了新规定“曾被判处刑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或者恶势力组织的首要分子开办企业或者在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审查,对其经营活动加强兼顾管理”。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类似规定针对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和领导者等首要分子”,不包含骨干或一般成员,对一般成员是秉持积极挽救的原则,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有组织犯罪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安置帮教等必要措施,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

  5.

  完善学校的防范职责和报告义务

  为防止黑恶势力侵害未成年人,反有组织犯罪法完善学校的防范职责和报告义务,增加有关部门对未成年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的规定,规定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活动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例如,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一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加强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有组织犯罪的意识,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防范有组织犯罪的侵害。学校发现有组织犯罪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秩序的,有组织犯罪组织在学生中发展成员的,或者学生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制止,采取防范措施,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敲黑板

  反有组织犯罪法

  反有组织犯罪法内容丰富,综合规定了各社会组织和单位等在维护群众、组织合法权益、缔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等方面的义务和合作,对这部法律的学习、领会和运用还会在不断实践中增强和加深。

  以上内容,是对这部法律部分内容的一点解读,希望这些解读能带动大家一起学习这部法律,如果遭遇过或正在遭遇有组织犯罪的滋扰,鼓励大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和严惩有组织犯罪我们是认真的。在此也正告不法分子:请不要低估我们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的决心。


原文链接:http://www.shzfzz.net/node2/zzb/n4484/n4490/n4509/u1ai1636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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