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安网7月4日讯(通讯员 张爱萍)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是人之常情,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近日,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13年,刘某与妻子何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但未约定如何行使探望权。2015年,刘某因不能实现探望权将何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对探望时间和探望方式达成了一致。2022年,何某再次拒不协助刘某行使探望权,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执行,发现被执行人已经不居住在本辖区,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后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可能居住在安仁县某村,但不能明确具体位置。为此,执行干警立即前往安仁县调查核实,掌握了被执行人的住址和联系方式。考虑到探望权纠纷执行的特殊性,不宜采用强制执行措施,决定采用“软执行”,于是,执行干警立即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从法理和情理劝说其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同意申请执行人看望女儿。但在探望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小女孩唤刘某为“叔叔”。为解开父女俩的心结,执行干警采取分开交谈的方式,了解小女孩的内心想法,最终为父女俩解开心结。当小女孩重新唤刘某为“爸爸”时,该案温暖落下帷幕。 探望权案件“执”的是法,“行”的是情,情法结合方能行。执行一个案件,挽救了一份亲情,维护了社会和谐。此案的圆满解决,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2022/07/06/1149828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