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院长张东波主持召开审判执行工作面对面调度会,总结分析当前审判执行指标情况,专题部署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措施。会上,张东波通报了目前沈河区法院审判执行主要质效指标情况,客观分析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进一步校准目标、完善措施、提升质效。
针对当前阶段审执工作重点,张东波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压紧压实责任,强化案件审限管理。严格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实行院党组对超审限案件督办工作机制;增加调度督导频次,主管院长定期对审判质效指标落后法官进行约谈;通过召开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等形式,细化办案责任,实化监督责任,优化层级责任。二是要深化为民意识,提升案件审判质量。立足审判工作,紧扣信访工作“四个不能”要求,坚持服务大局,持续提高服务群众能力、把握社情民意能力、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化解;将优化司法确认程序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机结合,强化判后答疑工作,关注群众感受,切实解决群众问题。三是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审限内办结,优化涉企案件办理流程,全流程提升办案效率,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着力打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