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巡回检察一方面是针对监管执法活动,通过检察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促进监狱提升刑罚执行、监管执法水平,促进司法人权保障,保证国家法律在刑罚执行活动中的正确实施。另一方面通过对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检察,反向检验和审视承担派驻职责的检察院监督履职是否到位,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昨日获悉,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交叉巡回检察的制度优势,实现我省监狱跨市交叉巡回检察全覆盖,促进监狱规范执法,促进被监管人刑事司法人权保障,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提升监督质效,按照《2022年辽宁省检察机关监狱跨市交叉巡回检察实施方案》,省检察院于近期启动监狱跨市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此次巡回检察为期一个月,现场检察时间不少于20日。
为组织好此次巡回检察,省检察院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了总体要求、人员安排、方法步骤、内容方式、工作要求,专门向省监狱管理机关通报了有关情况。此次巡回检察将基本实现我省监狱跨市交叉巡回检察的全覆盖,促进刑罚执行机关严格执法,强化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提升法律监督整体质效,推动新时代监狱刑罚执行和检察监督工作创新发展,推进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进而以更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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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组人员构成
此次巡回检察由省检察院统一组织,副检察长柳忠清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第五检察部全员参加,整合全省刑事执行检察条线人员120余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司法专业人员参加,组成7个巡回检察组,对沈阳、大连、朝阳3地9所监狱进行交叉巡回检察。柳忠清带领朝阳片区巡回检察组,深入一线审查卷宗、查看视频、带头办案、会商个案,听取各组汇报,调度指导各巡回组工作。相关市检察院、城郊检察院动员精锐力量参加巡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