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众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积极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盘锦市两级法院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加强环境保护司法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盘锦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充分运用司法智慧,创新治理方式,着力建立多元共治的纠纷解决机制,形成环境资源审判合力。通过强化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咬紧执法司法耦合齿轮,健全行政执法与环境资源司法的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协调,深化环境资源执法与司法联动,拓展环境资源保护深度和广度,推动生态系统协同治理和一体保护,依法审理跨市环境资源案件,切实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盘锦两级法院不断强化恢复性环境资源审判司法理念,注重保护与监督并重,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处罚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推动落后产能企业淘汰,为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环保职责提供司法保障。
自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盘锦两级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87件,其中公益诉讼案件9件、行政案件35件、民事案件1件、刑事案件4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