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感化、挽救”一直是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人员的办案理念。日前,老边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组对一名涉嫌帮助网络信息诈骗实行辅助行为的在校大学生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承办检察官在受理该案后认真审查卷宗,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李某系大二在校学生,课余时做起了网络兼职,却未能经得住金钱的诱惑,一步步偏离了轨道。承办检察官提审李某时,李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表示认罪认罚,希望还能有重返学校学习的机会。
承办检察官综合全案案情,并考虑到李某系在校学生、初犯、认罪认罚且积极返赃,经过慎重考虑,决定给李某一次改过自新、重返学校的机会,最终对其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感谢检察官为孩子着想!”日前,李某的父亲特意从外省赶到老边区检察院送来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