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树立文明风尚,切实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深入发展,7月8日,大连市公安局、大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组织开展见义勇为专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专门设立咨询服务台为群众答疑解惑,并详细讲解今年2月1日刚刚颁布施行的《大连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权益保障措施,进一步普及见义勇为法律法规知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见义勇为的大无畏精神,汇聚强大的社会正能量,营造更加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更好地推进大连平安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大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综合指导大队副大队长刘永吉介绍,《办法》自颁布以来,全市已奖励见义勇为人员12人,均为见义勇为嘉奖。其中4月18日发生的车辆着火救火事件中,一次就奖励5人,发放奖金4.5万元。另有10人见义勇为行为已经确认,正在按程序复核审批。刘永吉表示,见义勇为行为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希望广大市民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到见义勇为行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