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一房多租,或在房屋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租房屋以骗取老年人房租的诈骗案件。
2021年1月至5月底,被告人周某谎称自己在陵水光坡镇某小区有房出租,在多名房屋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与11名被害人签订租房合同,骗取房屋租金和押金共计144500元。周某收到上述款项后,实际未履行合同,也未退回租金及押金,而是将所有款项用于个人还债、购买彩票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房屋租金、押金,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并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直接经济损失。该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