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诉讼费 法官巧用失信名单促执结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诉讼费 法官巧用失信名单促执结

发布时间:2022-07-13 来源: 海南政法网 作者:佚名

  近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解决多起与诚信相关的诉讼费执行案件。

  在王某民与五指山某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黄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王某民经黄某介绍认识五指山某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某俊,双方多次协商项目投资。2017年3月至6月,王某民向五指山某开发有限公司及董某俊共计支付128万元。之后,项目未能成功运行,王某民自2018年12月26日起要求董某俊还款。因董某俊未能按照承诺及时还款,王某民将公司诉至法院。经三亚中院判决,五指山某开发有限公司应返还王某民128万元及逾期利息,并承担一审案件受理费18,568元、保全费5000元。该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12月22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三亚中院作出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没有缴纳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三亚中院在今年5月5日正式对其立案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相关文书。在对方未按要求主动报告其财产的情况下,执行干警一方面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通过网络查控查询其银行账户存款并依法予以冻结;另一方面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最终,在办案人员的反复沟通和督促之下,当事人主动履行了义务,于2022年6月22日及时缴纳了诉讼费。

  至此,三亚中院解除对被执行人及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消费,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原文链接:http://www.hnzhengfa.gov.cn/fayuandongtai/show-5191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