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到正规药房买药就是图个放心,可是,宝坻区一家药房居然利用老年人的信任销售假药赚黑心钱!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这家药房的违法行为曝光,两名经营者均受到了依法处罚。
潘某某和王某某是情侣,在本市宝坻区共同经营一家药房。2020年,两人因为药房生意不好动了歪心思,低价购入大量未经审批的名为“筋骨疼消丸”的“药品”,宣称能减轻膝关节、腰间盘、风湿疾病的疼痛,通过上门推销、顾客介绍等方式向老年人售卖。因为该“药品”的成分其实是激素,服用后在短时间内有效果,加之价格相对便宜,吸引了很多老年人购买。据统计,2020年至2021年9月,销售金额共计15.9万元,获利3.18万元。
渐渐地,一些老年人对“筋骨疼消丸”的质量产生怀疑,陆续向宝坻区市场监管局举报。今年4月,相关部门依法认定,“筋骨疼消丸”系假药,潘某某和王某某涉嫌销售假药罪。宝坻区市场监管局随即将该案移送公安宝坻分局。
4月19日,公安宝坻分局将潘某某、王某某涉嫌销售假药案移送宝坻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今年6月,宝坻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药品安全责任重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被告人潘某某、王某某为牟利,违反药品管理法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销售,其行为均构成销售假药罪,依法应予严惩。综合考虑二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二人的悔罪表现、退赃及缴纳罚金的能力等情况,最终,判处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并对其宣告禁止令。同时,依法予以追缴二被告人的违法所得31800元。
警方提示
老年人患病后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说辞,请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遇到有人推销所谓的“特效药”,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检查药品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其生产许可证号,而且该证号可以在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网站查询到,避免买到“三无”假药,不但造成财产损失,还损害健康;最后,如果遭遇诈骗,请尽快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