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军梅 张鸣水)“本以为受到这么多农户阻挠,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拿到房产,没想到你们10小时就解决了,感谢法官!”近日,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成功腾空一处房产交付买受人,买受人激动地说。
2013年4月19日,某运输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甘某借款100万元。借款后,某运输公司未能按约履行还款义务,甘某多次催讨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运输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某运输公司仍未履行。2021年1月15日,甘某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三元法院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清流县龙津镇的一处房产进行依法拍卖。该房产总建筑面积为2950.59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3750.06平方米,拍卖成交价为2655046元。但在房产交付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因上述房产长期荒废,四周空地已被周边农户拿来种植蔬菜、水果,农户拒绝铲除农作物且阻碍执行,致使腾房工作受阻。
考虑到农户法治意识不够,执行干警一方面制定详细腾房方案,由承办法官一一走访农户释法明理,并对在场围观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另一方面加强警力配备,在现场拉起警戒线、告示牌,对阻挠执行的案外人第一时间带离现场。
历经10小时的沟通协调,执行干警顺利腾空涉案房产,周边农作物大部分已清除,剩余农作物待成熟采摘后,农户自主清除。至此,三元法院将该涉案房产顺利交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