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林成龙 林培志
“事情过去12年了,当时读幼儿园的孙女,现在已经上高中了......这么多年,你们还没放弃这个案件!非常感谢你们。”近日,龙岩新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杨法官在指导申请执行人老刘办理领款手续时,老刘回忆起伤心事,忍不住流下眼泪。
2010年,驾驶大货车的赖某某在国道行驶过程中,车速过快,撞上了因路面不平而缓慢行驶的车辆,导致车上人员四死二重伤。而这一车人,正是老刘的子女、亲属,一场事故失去这么多亲人,让老刘悲痛万分。
该起交通事故经南靖县人民法院判决,扣除保险公司等已赔偿费用后,货车的车主董某平与驾驶员赖某某应连带赔偿受害者家属76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两被告均未履行,于是原告老刘等家属申请强制执行,新罗区人民法院作为被执行人董某平住所地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执行立案后,因被执行人董某平下落不明,赖某某又尚在服刑中,经法院查询无可供执行财产,因此本案暂时“终结本次执行”。拿不到完整赔偿款的老刘,不得不坚强起来,开始艰难地照顾失去父母的孙女。
时隔12年,新罗区人民法院通过智慧执行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赖某某在兰州购买了一处房产,杨法官立即组织执行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等措施,赶赴兰州市,对该房产进行查封、调查。
然而,现场调查的情况,反而让杨法官犯难了。由于赖某某所购房产属“老破小”,且购买时间短,银行贷款剩余未还款多,加之当地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如果强制进行司法拍卖,在扣除相关共有人份额及费用后,申请执行人可能无钱可拿或只能拿到很少一部分。
但是不进行司法拍卖,对困难申请执行人又无法交代。面对两难的处境,杨法官向领导请示后,决定调整执行方向,再次努力好做赖某某的工作,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在耐心释法说理后,被执行人赖某某表示会主动找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
果然,在执行法官从兰州回来几天后,案件双方当事人就到新罗法院执行局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被执行人赖某某现场支付第一期10万元执行款。接下去,新罗法院会给该案定个“闹钟”,定期督促本案的后续执行。
“虽然只能分期拿到这笔赔偿,但对于年老、没什么收入的我们而言,有总比没有好,非常感谢法官。”老刘表示。
本起执行案件,承办法官充分履行工作职责,既做到善意文明执行,也让被执行人切实感受到法律威慑力,让执行的法治力量深入人心。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