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刑事诉讼中应用电子签名和电子指纹捺印有关问题的意见》,探索科技强检的实践,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与中科瑞诚(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应用电子签名捺印系统。 为了使各业务部门人员能够尽快熟悉运用这一系统,7月14日上午,市检察院组织各业务部门办案人员开展了电子签名捺印系统的培训。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志刚同志出席了会议,并对培训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二要认真学习,不懂就问;三要熟练掌握,服务办案。培训中,厂家技术人员对该系统的操作使用进行了详细讲解,并与参训人员互动,对大家的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 电子签名捺印系统的使用,解决了以往检察官们提讯都需要多次往返看守所,路途奔波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严重影响办案效率。随着这一系统的投入使用,将有效解决检察官办案中的诸多不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