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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防控工作不完善,海口2家药品零售企业被移交公安部门

发布时间:2022-07-21 来源: 海南政法网 作者:佚名

  自7月11日起,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截至7月18日晚,33家药品零售企业因存在疫情防控工作不完善的情况被处罚,其中,海口秀英华健药业大药房、海南永敬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秀华路分店因屡次违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已被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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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自7月11日起,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本次检查主要针对是否要求进店顾客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情况(戴口罩、一米线、测体温、扫“地点码”等),店员上岗是否佩戴口罩,药店是否定期做好经营场所消毒,线上线下销售止咳、退热、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是否对购药顾客实名登记、上传,对顾客购买抗原试剂盒是否实名登记,监测到体温超过37.3℃的发热病人时是否停售药品并劝导其到发热门诊就诊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在检查过程中,该局发现33家药品零售企业存在疫情防控工作不完善的情况,根据情节轻重情况分别给予了口头警告、停业整顿3天、停业整顿7天以及移交公安部门的处罚。据法治时报记者了解,在本次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由于屡次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海口秀英华健药业大药房和海南永敬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秀华路分店已被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原文链接:http://www.hnzhengfa.gov.cn/gongandongtai/show-52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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