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省公安厅近日下发《关于全省公安机关全面实施“一窗通办”改革的通知》,要求全省公安机关集成办理跨警种业务,将公安政务大厅打造成“通窗为主、专窗为辅、有机统一”的综合服务实体,推动新时代山东公安政务服务管理高质量发展走在前。
为给企业和群众提供距离更近、种类更多的公安服务,《通知》要求全面设置通办窗口,集成办理跨警种业务,推动更多事项进大厅,推进公安服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以及公安综合服务大厅,统筹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专区、公安服务大厅、警种专业大厅服务资源,合理规划布局。要梳理制定通办清单,参照全省清单,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清单,不断拓展服务范围,进驻大厅的业务原则上实行“一窗通办”。要打造优质高效通办窗口,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专区以及公安综合服务大厅,全面优化窗口设置,以通办窗口为主,统一受理多警种简易高频事项,实现 “一次排队、一窗受理、快速办结”。要优化全过程导办服务,选拔综合业务熟、沟通能力强、培训成绩优的工作人员担任导办员,提供从进门到办结全流程的指导服务。根据办事量、窗口办理时长和难易程度,将不同类型的业务,均衡分流至通办窗口,推进供给相适,提升办理效率,实现各窗口高效运转、动态平衡。要培养一专多能“全科警长”,健全“全科警长”培养管理长效机制,全方位培育一专多能、群众满意的“全科警长”,带动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为打通资源共享通道,强化通办支撑。《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组建服务队,主责警种、信通部门共同参与,加强技术指导咨询,推动问题逐级解决,为系统平稳安全运行提供有力支撑。要支撑办事材料一套设备采集,推进摄像头、指纹采集、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跨系统、跨领域共用共享,实现“一套设备、一次采集、多警种可用”。要积极融入“无证明之省”建设大局,主动开放公安证照信息,推进常用证明电子化,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无证明办事”服务,有效支撑实体窗口效能提升。今年年底,全省要建成大数据共享服务体系,推动更多数据实时更新、全省共享。要优化线上+线下服务体系,推进民生警务平台建设,有效减轻窗口压力,推动网上服务与实体窗口优势互补、融合发展。要在政务服务领域推广应用电子身份证等公安电子证照,同时保留必要的身份证实体证件服务方式,满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需求。
为持续优化升级服务模式,《通知》强调,要在群众需求量大的派出所,以及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办理出入境业务的派出所,实行“户籍+”服务模式,提供多警种“一窗式”“一站式”服务,打造综合性服务实体。要创新跨部门联合办理,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联合市场监管、住建、行政审批服务、科技等部门,深化企业开办、道路占用挖掘、车辆检测、外国人工作居留等公安参与的“一件事”改革,确保公安环节快速响应、即时办结。要推进窗口单位标准化建设,推进布局标准化,规范功能区建设,科学设置导办区、受理区、等候区、自助服务区,规范窗口标识、便民设施。要推进服务向基层延伸,统筹优化服务资源,推进公安服务向乡镇(街道)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点、警务室延伸,结合群众需求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下放服务事项,推进公安服务“就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