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安网7月20日讯(通讯员 成琴 杨丽莎)近年来,宁远县积极探索治理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方法路径,通过“四三二一”工作法,建立了全社会参与、协同共治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社会化综合治理机制,有力推动“戴帽工程”深入人心,让“驾乘摩托车必戴安全头盔”在全县蔚然成风,成为群众出行的良好习惯,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安平稳。今年以来,头盔佩戴率稳定保持90%以上,涉摩道路交通事故伤亡数同比下降60%。 压实“四方责任”,抓实前端治理。一是通过“两办”督查,建立“公职人员不戴头盔通报”机制,压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责任。对公职人员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开展专项督查并进行通报,督查结果还与绩效考核挂钩,让公职人员模范带头,“不戴头盔不进机关”成为基本行为要求。二是通过约谈交通违法较多的企业,建立“不戴头盔违法惩戒”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多次对园区企业、美团、饿了么等相关负责人展开集体约谈,要求做到不戴头盔不进园区、企业。同时对共享电单车不戴头盔的,将人员信息移交企业作“拉黑”处理,目前已作标识处理人员568人次。三是通过协调商务部门,建立“为不戴头盔摩托车加油有奖举报”机制,压实加油站共治责任。在加油站设置临时停车区、头盔厂价直销点,为群众提供便利。同时,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对于不戴头盔摩托车加油的工作人员每次罚款50元,用于奖励给举报人。四是通过警校联动,建立学生违法及接送学生家长违法“闭环推送处理”机制,压实学校及家长责任。交警部门将学生及接送学生的家长交通违法推送至教育局,教育局根据违法情况对学校进行考核,学校将违法情况纳入学生德育考核,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交警大队,形成闭环处理,信息互联互通。 推动“三支力量”,整治路面违法。一是做强交警主力军,改进勤务模式,强力开展整治。采取错时整治模式,实行早早班、晚晚班勤务,对“不戴头盔”行为开展全天候整治;依托铁骑“机动灵活、快速反应”特点加强流动巡逻整治;定期开展“定点清查”行动,“大兵团”精准整治,确保保持高压态势。二是落实“派出所管交通”,破除警种壁垒,全面开展整治。发动派出所以及农村辅警参与道路交通违法整治,每月对派出所查处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违法行为,进行考核排名并召开局务会进行通报。三是压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反向考核机制,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力量开展全覆盖整治。县道安办对各乡镇(街道)头盔佩戴率进行抽查,并实行每日一通报一排名,同时将情况推动报告至县“四大家”主要领导和分管联系乡镇(街道)的县级领导,对查获的不戴头盔违法行为通报至各镇、村,进行反向考核扣分,倒逼乡镇(街道)压实属地责任。 把握“二个注重”,推动习惯养成。一是注重宣传和警示曝光,强化教育引导。将执法整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对现场查获的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人,组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提高安全意识。每周对不戴头盔违法行为进行集中公开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注重安全劝导,形成浓厚氛围。全县共设立1025个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县道安办常态化开展督查,压实“两站两员”劝导职责;在春节、清明等重要节点,从各联系乡镇(街道)的后盾单位抽调人员支援乡镇(街道)到主要路段和村口开展劝导工作,确保“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不出村”;创新推行“视频联网+喊话提醒”机制,将辖区视频卡口接入交通劝导站,一旦发现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通过“大喇叭”进行劝导。 树牢“一个理念”,巩固治理成效。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持而不息常态化抓实头盔治理工作,利用“五条铁规”追责机制和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头盔治理工作作为重点事项贯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始终,让“戴帽工程”深入人心,确保在全社会形成“不戴头盔不安全,戴好头盔保安全”的全民共识。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2022/07/21/1154696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