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观察 > 平和县检察院对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起诉

平和县检察院对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起诉

发布时间:2022-07-26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王淑芳) “户籍登记的出生日期是农历还是公历?”因检察官多问了这一句,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人小张(化名)被证实因实施盗窃时未满16周岁,对盗窃犯罪不负刑事责任。近日,平和县检察院依法对小张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2021年6月,小张(化名)在其朋友的纠集下,共同将朋友家中的黄金首饰盗出并进行变卖、分赃,经鉴定被盗黄金首饰数额较大。2022年5月,平和县公安局以小张涉嫌盗窃罪将该案移送平和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在讯问小张时,承办人发现小张在实施盗窃时未满16周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经核查,上述证据均证实户籍登记中小张出生日期系农历,对应公历出生日期已在作案时间之后,即小张实施盗窃时未满16周岁,对盗窃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近日,平和县检察院依法对小张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在不起诉宣布会上,承办人对小张进行训诫,希望小张吸取此次教训,今后好好读书、遵纪守法,同时督促小张的父母加强监护管教。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2/gedidongtai_0725/2096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