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与海城市人民检察院跨市联动,从一起典型案件入手,从维护寄递安全、加强寄递监管、打击寄递毒品犯罪、促进社会治理等多个层面切入,持续推动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今年,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办理赵某某贩卖毒品案件,发现赵某某系海城市人。赵某某于2020年12月分3次将甲基苯丙胺(毒品)夹带在按摩仪、衣服及化妆品中通过某快递由海城市邮寄至葫芦岛市,后将这些毒品分别贩卖给杨某某等3人。该案现已作出有效判决。连山区检察院对该起寄递毒品案件高度重视,于今年7月初将线索移送至海城市检察院,并就该案向海城市检察院提出相关建议。
该案中,赵某某将毒品藏匿在衣服中实现了寄递,足以证明行业监管缺失问题的存在,严格贯彻“七号检察建议”势在必行。海城市检察院还对近三年来办理的毒品案件进行逐案排查。经排查,该院2019年至今共办理寄递贩毒案件4件17人,其中跨国寄递毒品1件、跨省寄递毒品2件。案件量虽少,但海城市内确有利用快递寄递毒品的情形,快递行业内监管不规范的问题不容忽视。海城市检察院将上述数据向海城市邮政管理部门作了通报,结合“七号检察建议”向邮政部门阐明寄递毒品的危害性及加强监管的必要性。邮政部门结合案件事实,对赵某某一案涉案快递展开了调查核实,查明了寄递人员和寄递过程,并明确责任,按相关规定作出了相应处理。
借助本次典型案件,海城市检察院向邮政管理部门制发并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并与邮政部门联合开展了专项行动。邮政部门通过对海城全市快递行业整体情况进行调研,摸清了快递企业数量、注册登记情况、从业人员数量、快递业务量等底数,对快递行业是否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等监管制度进行全面检查,以查明寄递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在监管安全、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建立落实等方面是否存在不足,为切实贯彻“七号检察建议”打下坚实基础。
同时,海城市检察院向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通报了该院的一系列举措做法,连山区检察院对此给予高度评价,表示将以此为参考,全力推动“七号检察建议”在连山区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