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相关要求,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基层法院报请提级管辖的行政案件。这起案件敲响了赣州法院“下报上”提级管辖“第一槌”。此案庭审,也成为赣州敲响的行政案件示范庭审“第一槌”。
庭审现场 该案系由采矿权出让所引发的行政协议案件。原告某公司在竞得采矿权以后,认为实际储量小于约定储量,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经济损失。考虑到该案系新类型行政诉讼,关系到当地营商环境以及政府公信力,具有一定典型意义,赣州中院依法决定提级管辖。 当日,赣州中院邀请了赣州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县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共31人旁听。进一步提高了“民告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 赣州市政协委员王贤俊到场旁听后表示,通过这次庭审观摩活动,他深刻认识到企业要依法经营,政府也要依法行政,这样才能共同打造新时代“第一等”的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