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7月20日,靖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对4起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作不起诉的案件进行集中宣告,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出席。 公开宣告会上,检察官聂文祥首先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从案发的起因、案发后被不起诉人认罪悔罪的态度等方面全面阐述了不起诉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宣读了4起案件的不起诉决定书,说明了对7名被不起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分别听取了被不起诉人及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并从法、理、情的角度对不起诉人进行法治教育,7名被不起诉人当场真诚悔罪,均表示今后一定以此为戒,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检察官现场向7名被不起诉人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 人民监督员对此次集中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检察机关能主动履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兼顾了惩罚与教育的作用与意义,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靖安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进一步增强公开积极性和主动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进而达到教育、惩治和预防犯罪的目的,以达到社会效果、法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