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峡江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以企业需求为根本导向,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指导引领监督作用,全面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多措并举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 第一,建立企业“安静生产日”制度。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出台企业“安静生产日”制度,明确“安静生产日”期间,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以及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上级交办等情形,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原则上不入园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因特殊情况确需开展执法检查的,须书面征得工业园区管委会同意并向司法局报备。 第二,建立企业“包容免罚清单”制度。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峡江县司法局联合县交通运输局等6家单位,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文广新旅、城市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领域建立了包容免罚清单,制定免予行政处罚事项171项,大力推行柔性执法,防止滥施行政处罚行为,真正将免罚清单制度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第三,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保护。监督指导市场监管、文广新旅等部门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推动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对法律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中的知识产权严重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等领域市场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服务窗口等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保障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