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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海南省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警体能测评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7-26 来源: 海南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现将2022年度海南省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警体能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2022年7月26日下午和27日下午,在海南省人民警察高级培训学校进行(百度导航:海口市琼山区铁龙路156号)。

  二、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为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详见附件1。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实施规则,详见附件2、3。其中10米X4返往跑讲解视频详见附件4。

  四、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安排

  鉴于参加考生人数较多,体能测评分为7月26日下午和27日下午共2个半天分别进行。请考生根据分组情况,须分别对应于7月26日下午和27日下午1点40分前,自行到海南省人民警察高级培训学校大门前报到(请各位考生记住自己的分组和组内编号,以便迅速集合)。考生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体能测评开始时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结束后自行返回。

  五、体能测评工作要求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须确认本人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没有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情形。

  (二)体能测评当天,考生须经体温测量(低于37.3℃),验证健康码、行程码和相关次数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材料后,方可进场参加体能测评。接受测温、检查时须排队并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间隔不小于1米)。

  (三)考生须佩戴口罩,着运动装和运动鞋,并携带以下物品和材料参加体能测评:

  1.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

  2.网络资格复审时扫描发送的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按照《关于2022年度海南省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警资格复审工作的通告》中关于资格复审材料的排放顺序要求排好并装订,由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后收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3.1个装手机的信封(事先在信封上写上本人姓名)、水笔;

  4.《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信息登记表》,从附件5、6下载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和捺印(落款时间为本人参加体能测评当天时间);

  (四)体能测评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现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严禁使用手机。

  六、体能测评疫情防控要求

  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阅读《体能测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须知》(详见附件7),并严格按要求落实防疫工作措施。如因达不到防疫要求影响参加体能测评,后果自负。

  七、其他事项

  体能测评采用电子设备计时。

  咨询电话:0898—68836050。

   

  附件:1.2022年度海南省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警入围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

          行)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4.10米X4返往跑讲解视频

  5.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

  6.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信息登记表

  7.体能测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8.体能测评地点地图

                                

   海南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2年7月24日

   

  附件2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一)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二)女子组

  项  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X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三次,10米×4往返跑测试不超过二次、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只能测试一次。三项体能测评项目须全部通过测评才算通过。未能通过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附件3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一、10米×4往返跑

  场地器材:10米长的直线跑道若干,在跑道的两端线(S1和S2)外30厘米处各划一条线(图1)。木块(5厘米×10厘米)每道3块,其中2块放在S2线外的横线上,一块放在S1线外的横线上。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试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除第一趟跑手中没拿木块外,其余三趟跑手中都要握有木块,否则就是违规;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S1

  

     S2

  

  

  

  

  

  

  

  

  

  

  

   

  ←30厘米→

      ←  10米  →

  ←30厘米→

  图1

  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场地器材:400米田径跑道。地面平坦,地质不限。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三、纵跳摸高

  场地要求:通常在室内场地测试。如选择室外场地测试,需在天气状况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当天平均气温应在15~35摄氏度之间,无太阳直射、风力不超过3级。

  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者自动摸高器的测试条,触摸到高度线或者测试条的视为合格。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起跳处铺垫不超过2厘米的硬质无弹性垫子。

   

   

  附件4

  10米X4返往跑讲解视频

   

  

   

   

   

  附件7

   

  体能测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和体能测评(以下简称“体测”)要求,诚信体测,如7天内有新冠肺炎疫情高中低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旅居史,或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必须如实报告,不得有瞒报、谎报等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2.体测通告发布当日起,考生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等APP扫描海南省健康码进行每日实名健康打卡。

  3.考生在海南省人民警察高级培训学校(以下简称“警校”)门口集合时须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自备),除身份核验、体能测评准备活动和体能测评过程中需摘下口罩外,其他时间内严禁擅自摘除口罩。

  4.考生进入警校须扫地点码、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供工作人员核验。

  5.考生必须经过测温方可进入警校,严禁不经过测温擅自进入,一旦违反将按违纪处理。

  6.考生排队接受体温测量、身份核验、健康码、行程卡及核酸阴性报告核查时应保持间隔不小于1米的距离。

      7.考生参加体能测评须符合以下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要求: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灰码的考生应按疫情防控要求提前转绿码。健康码不为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警校参加体测。

     (2)所有考生进入警校时,需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自备)且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色、体温低于37.3℃及低风险地区考生体测前48小时内至少1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采样时间为准、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如无法确定采样时间,则以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时间往前推6个小时为准)方可入校参加体测。

  一是可以确定采样时间的具体为:①7月26日下午参加体测的考生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采样时间须在7月24日下午1点40分之后;②7月27日下午参加体测的考生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采样时间须在7月25日下午1点40分之后。

  二是无法确定采样时间的具体为:①7月26日下午参加体测的考生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时间须在7月24日晚上7点40分之后;②7月27日下午参加体测的考生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时间须在7月25日晚上7点40分之后。

  (3)考生在警校门口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体测。

  (4)体测前7天内有涉疫区(涉疫区名单以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最新发布为准)旅居史的考生,严格按照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施管控。持体测前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入场参加体测。

  (5)在体测过程中身体如有不适可举手报告工作人员。体测期间发热(体温超过37.3℃)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中止体测或不得与其他健康考生同场体测,待其他健康考生体测结束后单独组织体测。

  8.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体测

  (1)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不按要求提供体测前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3)尚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4)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灰码的考生;

  (5)体测前7天内有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者,按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仍处于管控期内或是居家健康监测期未满的;

  (6)体测前10天内有境外及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台湾地区旅居史的;

  (7)进入警校时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觉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经专家研判不可以参加体测的;

  (8)其他特殊情形经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为不可以参加体测的。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将适时根据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新要求,及时做出相应的动态调整。请各考生随时关注海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

   

  附件8

   

   

  体能测评点地图

   

   

  

   

   

   

   

   

   


原文链接:http://ga.hainan.gov.cn/sgat/jyzm/202207/df89060fe59948a8a36944edb6dfbf7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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